唉...一直都很想弄個雜談區,這頁就算是吧

【雜談】

週年感言 (24 Oct 2004)

今天,是戩館五週年。這個站原來已經這麼老了(汗||||) 姑且,也來個感言吧!

四週年感言

三週年感言

兩週年感言

一週年感言

 

 

週年感言 (1 Nov 2003)

今天,是戩館四週年。這個站原來已經這麼老了(汗||||) 姑且,也來個感言吧!

四週年感言

三週年感言

兩週年感言

一週年感言

 

 

裝了個日記 (4 May2002)

以後多半會在這裡說癈話。隨時隨地:p

 

是我瘋了,還是網路世界瘋了呢? (30 Mar 2002)

好煩!怎麼越弄網站就越不開心,總覺得,這個網路世界都像瘋了一樣,把是非黑白顛倒了:

1)訪客竟然要遷就網站?「我這個網站是一定要在什麼什麼,這樣這樣的環境下才行,你的設定不是這樣的話,別來批評我!」

呸!口氣真大!你自己問心吧,你的網站有什麼值得別人這樣去遷就,單單是看到站長不體恤別人的心情,就已經知道這個站不值一看。

好自私,網路世界發瘋了,為什麼大家都欣然接受?

2)嚴禁轉載=不准抓圖? 按右鍵=想轉載? 抓圖都有罪?

a) 不准轉載!算!反正你在網路上刊登了。但是這麼珍貴的東西我想保存,為什麼也不可以呢?放在網上只是用來炫耀,不允許別人保存?但是瀏覽網頁時,本來那些圖片,網頁就會先下載到電腦上,就算我不抓,它也自動下來,為什麼這樣也不行?為什麼抓圖的人就要被看成是想轉載呢?這個網路世界瘋了嗎?

b) 怎麼我不過是想按右鍵,來抓圖,來開新視窗,來換個編碼,來看看圖檔大小,也得被劈頭就是一句:「嚴禁轉載!」,又或是「請尊重知識產權」?喂喂喂,想開個新視窗也要被當成賊看嗎?一進來就好像被當成小偷,被當成是罪犯似的,原來方便的東西卻被限制,這是什麼世界,都處都是小心眼、猜疑的傢伙,這個網路世界瘋了嗎?

c) 「站長,對不起,我拿走了你的圖。」

怎麼了,你不過是拿走圖吧,又不是隨便公開將貼,幹嗎要道歉呢?什麼!網路世界現在抓圖都得先問准?就因為站長辛辛苦苦掃圖?就因為站長辛辛苦苦畫圖?究竟把圖用作私人保存害了版權人什麼?又害了掃圖的人什麼呢?不要啊,不要!你們不用來向我道歉,你們來向我道歉,豈非是認同了抓圖非先問准不可?幹嗎要這樣?有誰可以告訴我,個人的、免費的網站的意義何在啊!怎麼淪落到小小事都斤斤計較,怎麼網站不再是大大方方和別人分享資訊呢?這個網路世界瘋了嗎?

將來,連進入別人的網站都要先說聲:『對不起,打擾了!』嗎?

3)「道不同不相為謀,你不同意我,就不要批評!」

一個站如是,兩個站如是,三個站如是,這麼怕被批評嗎?怎麼不能先聽聽別人的反竟見呢?不合意的可以不理,覺得對的改善一下又何妨?

「你不是我的朋友,我要你來管嗎?」

什麼嘛,網路世界就是公開的地方,你在公開的地方做了某件事,就預料到會有人看,就預計到會有不同的聲音不是嗎?訪客提些意見,也要被說成「管」嗎?是誰把東西公開放置出來引人瀏覽呢?不是朋友就沒資格管,那你幹嗎要開網站?你自己不能面對這個現實,卻反說別人管你,把別人說成不對?這是什麼世界?網路是大世界,本來是應該拉闊人的視野,但怎麼人的心胸卻越來越狹窄?這個網路世界瘋了嗎?

4)「我不敢說不喜歡,我不想破壞網路上的和諧。」

什麼?原來網路上的和諧要建築在種種忌諱之上?幾時開始,大家都不相信人的心胸了?幾時開始,大家也將心胸越縮越小了?這個網路世界瘋了嗎?

我希望網路上的和諧可以建築於廣闊的胸襟之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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瘋了瘋了全瘋了!還有還有還有,太多太多顛倒是非黑白的事情,這個網路世界怎麼越來越狹窄呢?狹窄得令我喘不過氣來,是我瘋了?還是網路世界瘋了呢?

不希望這篇文章有續篇,但怎麼我的心已經相信會有續篇呢?我也對網路世界充滿猜疑了,我的心胸也變得狹小了,果然是我瘋了嗎?

 

週年感言 (24Oct 2001)

今天,是戩館兩週年。

沒打算幹什麼慶祝,估不到會收到網友的賀圖,很感動呢TvT

下面是可有可無的感言(大概吧||||)

兩週年感言

一週年感言

 

 

封神完結一週年 (20 Oct 2001)

今天,是封神完結一週年。

這樣說,是因為我是在去年今日看到WJ47期封神的結局。今年的WJ47期,無封神無藤崎龍,不過總算找到一句封神演義全23卷好評發售中的廣告。算是這樣了......

這一年來,除了一月初的異說.封神演義外,藤崎龍也未有新作,但我仍然有買Jump,雖然說是為了棋魂或其他的彩圖而買,其實每次買,心裡面最期待的,是看到下期預告寫著:”藤崎龍的新連載”。可惜這個希望仍然落空,不過也是預料之事,因為Jump的作家,一向都會隔年多才有新作推出。雖然等得很焦急,但我心裡還是抱著一個小小的希望,現在最最期待的是明年Jump的第2期,因為以我觀察所得,Jump每年的2號都有新連載,1999年是棋魂,2000年是無賴男,2001年是Gun Blaze West!!!特別是GBW,和月老師的劍心是在99年43期完結,到2001年2號推出新作,封神也是在4X期完結,時間上差不多,所以我很希望看到2002年的2號是藤崎老師的新連載,還有約六期,便揭盅了,很希望我的推測能成真~><~(當然,如果可早一點就更好了。)

但假若2002年2號仍然未有新作,那...... (不敢想像呢,很怕藤崎老師會像稻田老師那樣,一消失,就是數年T___T)

預祝藤崎龍下一部新作成功,不會只連載十多廿回就爛尾。

 

對彩圖、作者的執著 (4 Sep 2001)

很喜歡彩圖。

我對漫畫彩圖很執著,相對動畫圖,我喜歡漫畫彩圖的畫法,相對CG圖,我始終喜歡漫畫人手加色的畫法,相對3D圖,我始終喜歡漫畫那種不現實。

對漫畫彩圖執著,也對原作者執著,不是原作者的創作,就沒興趣,有不少人畫的圖,平心而論是比原作者美,但我也不會喜歡,因為不是原作者畫的,裡面的人物始終只是模仿,不等於原作內的人物。

亦因此,在網上,我想找的始終是原圖。

喜歡上一部漫畫,總是在他連載了一段時期之後,然後就會懊悔,怎麼不一早買xx來看,始終遺憾於不能集齊它的彩圖,然後能夠做的,就是盡量找,特別是在網上。

在這兒,我真的很感謝有提供原彩圖的網站。圖片不是文字,但也是一種資料。彩圖更是漫畫的一大魅力,尤其是它不是常有的。可惜的是,當你錯過了雜誌的連載,你就不知能否和它再相遇,假若那是一部受歡迎的漫畫,也許還有機會出畫集,也許還能在官方站找到。但大部份情況,錯過了就是錯過了,總令人有相逢恨晚的嘆息。

對於執著原圖,只愛原圖的我來說,覺得彩圖只有在短暫時間內讓人欣賞到實在很可惜,因此,現在就盡量讓把自己有的彩圖放上。我的信念是好的東西不應被埋沒。把圖貼出,是我對作者欣賞的一種表達。

至於現在有很多人談版權、說尊重作者、說良知以及必須先問准才可等等。關於這些,重要性都是在我信念之下。我貼圖,也有我的原則,也有我的良知。出版社有版權,但我不認為出版社是原作者。但原作者沒有版權,即使原作者建自己的網站,也不可隨便把屬於公司版權的作品貼在自己的站上。所謂先問准=尊重版權=尊重作者是真的嗎?又,只有這才叫尊重嗎?

不管別人的想法了,我的想法是只要在官方站或畫集上看不到的彩圖,而我有的話,我就希望能把它貼出,好東西不讓多些人欣賞到實在可惜!原作者,希望你能明白,亦請放下商業眼光,去體諒一下漫畫迷這樣一意孤行貼圖的原因--因為喜歡!喜歡你的作品,亦執著於是你畫的,別人無可取替。

我...不要做迂腐的人。

最後小感嘆:可惜很多人貼圖的確是胡來的 v_v

 

第二個網站 (24 Aug 2001)

很久沒閒談了。本來想說「北京申辦2008年奧運成功時我哭了」以及對「少林足球」的感覺,但最後都因為懶打字而不了了之v_v

今天是戩館一年零十個月大,還有兩個月就兩年了,真快!今年,大概不會搞什麼,無心無力。

封神完結後,間中有人會問我有沒有打算弄第二個網站,當時我的回應總是「未知,會弄的話大概也是少女漫畫站吧。」這句說話,其實在3月時已經實現了,不過開了新站後,反而沒有人再問我會不會弄別的站。

一直很猶豫,要不要把新站公開,我沒在戩館為新站打廣告,是因為希望去新站的人是為該部漫畫而去,而不是為了我而去。事實上,亦因此有封神的網友知道我那個站。但是,開了另一個站不告訴大家,又好像有點對不起朋友......

所以我決定借助這一頁來說,呼雪開了另一個站:千年詛咒

新的網站、新的名字,亦認識了新的朋友。

 

幾時才可以忘記六四 (4 Jun 2001)

「毋忘六四」,已經叫了十二年,很膩了,幾時才可以不再打這口號呢?

其實很簡單,只要六四得到平反,我們就不用每年叫口號。六四,是幾時也不會忘記的,六四是中國人的悲哀和恥辱,中國人竟被自己同胞所殺害,但八九年的民運,是中國人的驕傲,我們並不是行屍走肉,只會盲目地接受政府的思想教育,我們中國人也有理想,也希望中國好的,憑著這麼善意的心,去帶動的要求改革的運動,為什麼會是「動亂」?

十二年了,幾時中國才可開放起來?只要能勇敢承認錯誤,只要能明辨是非黑白,只要能放下無聊的面子,平反六四其實是很簡單的事。

即使膩,還是要堅持的,我不能忍受同胞含冤而死,
「毋忘六四」,我心不死!!!!!

 

嘆,海外應募接二連三被拒...... (14 May 2001)

是越來越多人買日本漫畫雜誌?是越來越多人懂得應募?是日圓太低?還是因為今年日本經濟差?接二連三出現日本漫畫雜誌拒絕海外應募,先是花與夢,繼而是LaLa,現在真是晴天霹靂,竟是Jump,下次難道是Ribon,哇,不要啊>< 嗚嗚嗚......

日本拒絕海外應募,間接就助長了那些代漫畫迷應募的店舖,他們平時收取的費用已是不合理的昂貴,現在更可吊高來賣,假若情況再持續下去,後果真是可怕>_<||||

還是希望日本方面多體諒海外的漫畫迷,平時我們能接觸的精品已經不多,連應募也被扼殺的話,真是太不公平了T_T

假若是因為郵費昂貴,請為海外訂下另一個收費吧,或是用海運寄來也可以,拜託別趕盡殺絕啊!!!

希望現在的情況只是暫時,有天,拒絕海外應募的雜誌會重新開放,一定會的!!!

 

煙花三月,感觸良多...... (15 Apr 2001)

今天線人在圖書館借了一套日本歷史小說來看,看見他這麼學術,而我卻老是看漫畫,不行了,把心一橫,拿起了一本想看很久但又從沒決心看完的書──煙花三月。

煙花三月是李碧華的記事小說,寫一名慰安婦的故事,雖然不是看過李碧華很多作品,但他的文章真是寫得好,衍詞用字很精煉,最令我欣賞的是她的感言。

慰安婦在日本侵略時受盡蹂躪,很悲苦,看了這本小說,當然仍然對日本感到很憤怒,但令我更感慨的是,故事的主角,在日戰結束後,仍然脫不掉作為慰安婦所帶來的痛苦,而她斷絕不了的痛苦,卻是被『同胞』無情的加諸在身上。因為她曾是慰安婦,所以瞧不起她,批鬥她,連她身邊的人亦受影響......

在這裡想引述作者的一些句子,發人深省......

「資訊發達,但人的質素......」(p143)
「從來,鬥爭迫害中國人最力的,總是同胞。──歷史告訴我們這些事實。」(p143)
「世上最鋒利的不是刀劍,最無可扺禦的不是槍炮核彈,而是『良知』。」(p371)

在這篇記事裡,還寫了其他人的一些故事,主角、她的丈夫、丈夫現在的太太等等,都有自己悲苦的故事,怎麼中國人都這麼悲苦的,究竟要過多久大家才可以得到幸福,不只是得到溫飽的幸福啊!!

「我這輩子沒一刻快樂過。」(p268)
「我這輩子就是運氣不好。」(p269)

主角還有一位愛她的丈夫,雖然已分離了,但那位丈夫的太太,卻從沒被愛過,唉~~~~

「除了無法達成心願之外,就數心願達成了最傷感。」(p320)
看到這句話時,總覺得最近好像在哪兒(《通靈王》?《One Piece》?還是電影《隔窗友情》?)看過一句類似的:人總是想夢想成真,卻又害怕夢想成真...

真令人感慨,夢想總是美麗的,假若她永遠都只是一個夢......

 

不祥預感成真了,被濫用的後果?(9 Apr 2001)

爆發了!!!前天想到VirtualAvenue開一個新戶口作CGI程式的測試,VirtualAvenue竟然要求信用卡號碼!哇,不得了,為什麼呢?原來已經沒有所謂的Unlimite Traffic,凡是新用戶,每月超過500MB的資料傳送(500MB是很少的T_T),便需要再付出費用,所以要先拿取號碼。

這怎麼行呢,給信用卡資料,除了擔心保安問題,以及怕偶一不慎被收取費用外,還會洩漏個人資料,開得一個戶口,就不能像以前般隨心所欲開第二個。要求信用卡號碼這招很絕,已經不能再在VirtualAvenue開戶口了,她的姊妹站Hypermart亦然-_-|||

造成今天的局面,其實一早已想過,尤其是最近,凡瀏覽新站,都必定看到有放在VirtualAvenue的留言板存在,而自動登錄器亦成為新趨勢,縱橫各免費空間,還是VirtualAvenue最好,容易申請容易執行,速度快穩定性又高,結果,一窩蜂地去申請。我經常都奇怪,為什麼VirutalAvenue可以這麼包容的,理論上接受數十萬用戶,成本應該是很高昂的,看他的host數目sXX就知要提供這種服務,需要很多很多台伺服器。所以,我一直很擔心,有一天VirtualAvenue會收緊政策,結果實現了,唉~~~~究竟資訊交流是好事是壞事?

現在想,那些開放留言板申請的網站,究竟可以維持多久?這些網站存放了很多CGI程式,Traffic的用量是很高的,VirtualAvenue會放過他們嗎?一旦刪除了,似乎已不能再申請,各位,好之為之了~~~~~ (不過,說不出原因,我對於這些會員制的留言板申請,向來都莫名奇妙的感到討厭x_x)

後悔後悔,反正都是被濫用了,我怎麼不一早預先申請它三五七個戶口呢?現在才只有兩個,以後也要加倍小心,免被刪除了,嗚......

 

侵權,但希望帶給各方面的也是利益。(9 Feb 2001)

好的東西,愈多人分享,它的價值,就愈能反映出來,《封神演義》這部漫畫,就是我心目中的「好東西」,我希望它能給更多人樂趣。

這個網頁放了很多原圖,雖然這樣做是和版權法相違,然而我自己是漫畫迷,很明白漫畫迷對原圖的渴求。我沒有事先得到藤崎龍的允許是不對,只希望這並沒有違反他的意願,但我用我喜歡這部作品的心情,很用心的去幹這個站,我相信這是對老師的最大尊重。而我希望,這個站帶來的效果是宣傳作用,而不是侵犯了版權人的實際利益。我會盡量去平衡封神迷和版權人的利害衝突。

關於香港的版權法,有興趣的話,可瀏覽下列網頁:
http://www.info.gov.hk/ipd

另外,最近亦看了一篇討論大陸網絡版權的侵權問題,其中有一段說話令我有種恍悟的感覺,
摘錄如下:
「......知識產權的作用體現在被使用上,如果使用人越多,知識產權所體現的價值就越大。甚至可以講,如果這項知識產權從來未傳播,未被使用過,該權利的價值就無從實現。......」
(摘錄自
試論我國網絡版權的侵權問題──兼議我國著作權法的修改」撰文:商建剛)
看完這篇文,我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,我一直都在問自己,沒有得到版權人的同意(這和是否合法無關),是不是就不應該把原圖貼上呢? 但想到把這個和"提高封神的價值"相比,我應為允許同意反而是次要。寫到這裡,抱歉,我無法具體說出我所指的價值的意思,當我感覺到允許同意並不是最重要的時候,我心中的不安感也消失了^_^

原先作網沒想太多,現在則愈來愈希望這個網站能帶給各方面的都是「好處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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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st Updated : 1 Nov, 2003